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第九屆廣東專利獎評選的通知
省政府有關部門、直屬機構、中直駐粵單位,各地級以上市市場監管局,省級相關行業協會、具備推薦或自薦資格的其他單位和個人: 為激勵創新,強化知識產權創造、保護和運用,推動高質量發展和引領型知識產權強省建設,根據《廣東省專利獎勵辦法》(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58號)及《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廣東省專利獎勵辦法的實施細則》(粵市監規字〔2019〕3號),組織開展第九屆廣東專利獎評選工作。請根據《第九屆廣東專利獎申報指南》的有關要求,做好廣東專利獎的申報和推薦等有關工作。
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
2021年11月30日
根據《廣東省專利獎勵辦法》,廣東專利獎設廣東專利金獎、廣東專利銀獎、廣東專利優秀獎和廣東杰出發明人獎。廣東專利金獎、廣東專利銀獎、廣東專利優秀獎,從中國發明專利、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項目中評選產生。廣東杰出發明人獎從中國專利發明人或設計人中評選產生。
廣東專利獎授獎實行限額制,廣東專利金獎數量不超過20項,廣東專利銀獎不超過40項,廣東專利優秀獎不超過60項,其中授予發明專利的獎項均不少于同類別獎項的70%;廣東杰出發明人獎不超過10項。
1.申報單位為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登記注冊、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專利權人或者實施單位;
2.申報專利在開展評選活動通知發文日前一個月,已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授予專利權的發明、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(不含國防專利和保密專利);
3.該專利權有效、穩定,不存在專利權屬糾紛、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糾紛,專利權也未處于無效宣告請求程序中;
4.該專利創新性強、技術水平高或者設計獨特,實施后取得顯著的經濟效益或者社會效益;
5.該專利技術及其產品符合國家和省的產業及環保政策;
8.各申報單位同一技術領域申報項目數量不超過2項。發明實用新型項目按照國際專利分類法(IPC分類)分為機械、光電、材料、電學、通信、化學及醫藥7個專業組,外觀設計單獨設組。
1.申報人為本省行政區域內常住的中國專利發明人或者設計人;
2.擁護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,遵紀守法,具有良好的社會道德和職業道德;
3.申報人從事技術創新工作。僅從事組織管理和輔助服務的人員,不得作為廣東杰出發明人獎的候選人;
4.申報人具有較強創新意識和較高的發明創造能力,并且為獲得授權專利的第一發明人或者設計人;
5.專利已實施或運用,取得顯著的經濟效益、社會效益或者生態效益,對促進相關領域技術進步具有實質性貢獻;
7.申報人未獲得過廣東杰出發明人(廣東發明人)獎。